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08年9月10日

一、报考条件

按当年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1. 报考人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2年(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可跨专业报考,但限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类型。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可跨专业报考,但限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类型。
  5. 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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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08年9月10日

一、报考条件

按当年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1. 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6月底录取前获得硕士学位);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 受过全日制本科教育,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近或相关专业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
    2. 学术水平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所报考专业的主要硕士课程进修学习成绩证明,且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者在近5年内取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且本人排名前三名;
  4. 申请提前攻博的我校200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 入学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者;
    2. 取得学籍一年以上,且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中主要课程包括学位课和必修课的学习,成绩优秀(每门学位课程成绩在80分以上,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英语达到国家六级考试合格成绩)。
    3. 公开发表与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
    4. 中期考核达到“优秀”且博士招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达到录取要求。
  5.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招生单位不得拒绝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对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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